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召开验收会议方式,对鹤岗至大连国家高速公路桓仁(吉辽界)至丹东(古城子)段等9个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项目的验收意见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发布后,如对验收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书面申述,申述的有效时间以信函发出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8321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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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2月2日
鹤岗至大连国家高速公路桓仁(吉辽界)至丹东(古城子)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鹤岗至大连国家高速公路桓仁(吉辽界)至丹东(古城子)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抚顺旺清门(辽吉界)至南杂木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抚顺旺清门(辽吉界)至南杂木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白厂门互通立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白厂门互通立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西丰安民(辽吉界)至开原金沟子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西丰安民(辽吉界)至开原金沟子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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